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十四条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职业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准则; (二)恪守审计职业道德; (三)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 (四)具备必需的职业胜任能力; (五)其他职业要求。
- 制定机关
- 审计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职业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准则; (二)恪守审计职业道德; (三)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 (四)具备必需的职业胜任能力; (五)其他职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