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一百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章 审计报告 / 第二节 审计报告的编审第一百三十六条审计组应当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被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界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