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第五章 审计报告 / 第二节 审计报告的编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审计组应当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被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界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制定机关
审计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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