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一百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五章 审计报告 / 第一节 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第一百二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