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四章 审计实施 / 第四节 重大违法行为检查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审计人员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工作经验和审计发现的异常现象,判断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确定检查重点。 审计人员在检查重大违法行为时,应当关注重大违法行为的高发领域和环节。
- 制定机关
- 审计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审计实施 / 第四节 重大违法行为检查
审计人员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工作经验和审计发现的异常现象,判断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确定检查重点。 审计人员在检查重大违法行为时,应当关注重大违法行为的高发领域和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