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十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未遵守本准则约束性条款的,应当说明原因。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