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