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规范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工作,加强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管理,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