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公司自被强制注销登记之日起终止,其名称的管理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公司被强制注销登记的,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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