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受委托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国家反恐怖、道路运输经营、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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