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伊斯兰教朝觐费用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根据当年须向境外机构缴纳的费用,以及向境内机构支付的各项费用,确定该会代收代缴性费用项目和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伊斯兰教协会根据当年本地所必须提供的额外服务,确定本地其他代收代缴性费用项目和标准。
- 制定机关
- 宗教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根据当年须向境外机构缴纳的费用,以及向境内机构支付的各项费用,确定该会代收代缴性费用项目和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伊斯兰教协会根据当年本地所必须提供的额外服务,确定本地其他代收代缴性费用项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