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伊斯兰教朝觐费用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代收代缴性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应坚持据实收取、公开透明、多退少补的原则。

综合服务性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应坚持非赢利、有偿服务、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部用于朝觐组织服务活动。

二、费用收取标准和使用

制定机关
宗教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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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伊斯兰教朝觐费用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