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伊斯兰教朝觐费用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伊斯兰教朝觐费用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对于在朝觐费用收取过程中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多收费,未按照规定专项使用朝觐费用,拖延上缴朝觐费用牟取私利等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制定机关宗教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