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八条第三章 资本定义 / 第三节 少数股东资本的处理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附属公司适用于资本充足率监管的,附属公司直接发行且由第三方持有的少数股东资本可以部分计入监管资本。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