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 第三节 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第二十五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外,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当计提附加资本。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认定标准另行规定。 若国内银行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所适用的附加资本要求不得低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统一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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