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 第一节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第十八条银监会有权根据商业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股权结构变动、业务类别及风险状况确定和调整其并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