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六十八条
经银监会同意,在满足信息披露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适当简化信息披露的内容: (一)存款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 (二)未在境内外上市。 (三)未跨区域经营。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经银监会同意,在满足信息披露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适当简化信息披露的内容: (一)存款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 (二)未在境内外上市。 (三)未跨区域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