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 第四节 监管措施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第一类商业银行,银监会支持其稳健发展业务。为防止其资本充足率水平快速下降,银监会可以采取下列预警监管措施: (一)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资本充足率水平下降原因的分析及预测。 (二)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三)要求商业银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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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