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四十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 第一节 监督检查内容
第一百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能持续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运用要求,银监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商业银行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银监会有权取消其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资格。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 第一节 监督检查内容
商业银行不能持续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运用要求,银监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商业银行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银监会有权取消其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