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四十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 第一节 监督检查内容

第一百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能持续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运用要求,银监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商业银行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银监会有权取消其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资格。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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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