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七章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 第二节 治理结构
第一百一十七条
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相关部门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计、实施、监控和维护资本计量高级方法。 (二)健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机制。 (三)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计量结果。 (四)组织开展各类风险压力测试。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 第二节 治理结构
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相关部门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计、实施、监控和维护资本计量高级方法。 (二)健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机制。 (三)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计量结果。 (四)组织开展各类风险压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