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百零三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零三条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四节 高级计量法第一百零三条商业银行采用高级计量法,可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以及风险管理水平选择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