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零一条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三节 标准法

第一百零一条

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其中: KTSA 为按标准法计量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是指各年为正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GIi为各业务条线总收入。 bi为各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资本系数。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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