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百零一条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三节 标准法
第一百零一条
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其中: KTSA 为按标准法计量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是指各年为正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GIi为各业务条线总收入。 bi为各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资本系数。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 第三节 标准法
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其中: KTSA 为按标准法计量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是指各年为正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GIi为各业务条线总收入。 bi为各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资本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