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办理手续需用的形式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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