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客运班线招标投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客运班线招标投标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客运班线招标投标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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