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四十七条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的客运班线经营权,可以将中标客运班线经营权授予其分公司经营,但不得委托其子公司经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