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七条第二章 招标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确定不少于10日的时间作为投标人的报名时间,该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