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口岸检验

第二十二条

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收到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后,应当在2日内与进口单位商定现场抽样时间,按时到规定的存货地点进行现场抽样。现场抽样时,进口单位应当出示产地证明原件。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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