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按照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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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