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九条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 (一)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二)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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