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2次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填写并保存培训记录: (一)人员培训制度应当规定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效果评价、培训记录等内容; (二)培训记录应当包括培训对象、内容、师资、日期、地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信息。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2次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填写并保存培训记录: (一)人员培训制度应当规定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效果评价、培训记录等内容; (二)培训记录应当包括培训对象、内容、师资、日期、地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