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产品贮存和运输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产品销售台账。销售台账应当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 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