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免税商店的设立和终止

第八条

海关总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免税商店的审批事项。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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