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5号)第七十二条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 第七节 携带武器乘机

第七十二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航空安保方案规定的程序,防止未经授权人员携带武器乘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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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5号)第七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