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5号)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 第三节 旅客及其手提行李

第五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旅客下机时将物品遗留在航空器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5号)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