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5号)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 第一节 旅客订座和离港信息

第四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将使用的旅客订座和离港信息系统的类型、供应商信息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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