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5号)第十六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三节 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要求,制定、维护和执行本企业安保培训方案,并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三节 质量控制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要求,制定、维护和执行本企业安保培训方案,并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