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5号) / 第一百一十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5号)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五章 安保应急处置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受到非法干扰的航空器上的旅客和机组的安全,直到其能够继续旅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