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5号)第一百一十条

第五章 安保应急处置

第一百一十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可以向民航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安保指令提出修改意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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