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标准和规范,由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发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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