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绿色食品标志有关收费办法及标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