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章 检验、登记第四条游艇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定和规范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后方可使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