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航行、停泊

第二十一条

游艇在航行中的临时性停泊,应当选择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水域。不得在主航道、锚地、禁航区、安全作业区、渡口附近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禁止停泊的水域内停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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