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章 航行、停泊第十四条游艇在开航之前,游艇操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游艇适航。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