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三章 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

第十二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足6个月时,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手续。符合换证条件中有关要求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给予换发同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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