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条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主管全国的测试工作,制定测试政策和规划,发布测试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制定测试规程,实施证书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试工作。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