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进口货物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海关依法应当征收滞报金的,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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