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关对进口货物的通关管理,加快口岸货物运输,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包括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下同)及时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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