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