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四章 促进采用国际标准的措施

第十九条

对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在采购原材料、配套设备、备品备件时,应当优先采购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