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原文化部2008年5月14日发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