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文化和旅游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审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